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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立香港公司

我們可助您成立不同形式的公司:

  • 私人有限公司
  • 獨資業務
  • 合夥業務

私人有限公司

有限公司是一個單獨而有別於其成員的法律實體。股東具有限的公司債務和義務責任。

成立要求       

本地私人公司最少須有:

  • 一名董事 (最少一名董事為自然人)
  • 一名股東
  • 一名秘書 (必須爲香港居民或有限公司)
  • 任何國籍人士亦可以擔任公司股東及董事,各職位皆接受個人或有限公司擔任。(最少一名董事為自然人)
  • 一人可同時擔任股東及董事,但不可兼任秘書之職位。
  • 董事、股東及秘書的詳細資料必須要在公司註冊處存錄,供公衆查閱。

公司名稱

  • 可使用英文及中文公司名稱。

註冊地址

  • 註冊辨事處必須設在香港,不可只用郵政信箱。

股本

  • 須有最少一名創辦成員。

年度要求

  • 呈交周年申報表﹔
  • 召開周年股東及董事大會﹔
  • 繳付商業登記證﹔
  • 呈交已審計之財務報表。

稅務

  • 香港稅務基建於「來源地域概念」,如利潤不是來源自香港,則不須徵收任何稅項。
  • 每年所有於香港註冊之有限公司,均須向稅務局遞交公司之財務報表及報稅表,以供評稅之用。

我們能協助您成立:

現成公司

已有公司證書及印章等部分文件,客戶只需從名單中選取合適名稱,登記爲公司之董事及股東,大約需時兩個工作天。

度身訂造公司

由客戶提供公司之中英文名稱,查冊確定名稱可使用後,即可辦理有關手續,大約需時七個工作天。

獨資和合夥

獨資和合夥業務之東主/合夥人需負責該公司的債務。

如需進一步查詢,請填寫此香港公司成立表格,並傳真(+852 2199 7306)或電郵給我們。我們將盡快與您聯繫並於2個工作日內提供報價。所有資料將以保密方式處理。